Sunday, October 12, 2008

痛击

孟子曾云:“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,一乐也。”基于这个信念,她几乎把毕生的青春都奉献给了教育。不敢说是伟大,但秉着敬业乐业的精神,默默地耕耘不问收获,更没有野心,仅仅只是想把知识学问传授给下一代,更乐莫过与和莘莘学子一起分享人生阅历、和他们一起笑,一起开心。她仅想专注于教书工作,因为她认为一个老师的价值不在于追求个人的荣誉,而是在于学生毕业二十年后在他们的记忆里还有个曾经教他们“人生”的小学老师。

一个人的尊严何价呢?那么一个老师的尊严又该当何价呢?当她受到“莫须有”的指控时,她的庇护所却令她大失所望、令她泄气、令她伤心;她必须尽量配合、迎合和满足一些莫名其妙的要求。她甚至被告知她招惹不起那名家长。天呀,她心中悲叹什么时候这些家长背景会渗透校园,什么时候开始教书工作变成如斯复杂!当她无法再麻木、沉默,无法再委屈和退让时,她决定站出来为自己和老师们伸张正义时;结果一行九人另加两名律师昂然大踏步进入神圣的学府,她被要求必须为五斗米而折腰。如果不在期限内在集会上当众向全体师生公开道歉,她将会被起诉。她何错有之,须以此谢罪?难道弱势的一群是永远被欺压的吗?

学校怎么可能默许这种无理的要求?“十年树木,百年树人”的事业到底是要向谁俯首称臣呢?是的,事实证明无论有理或无理,她都得道歉。扪心自问: 老师的尊严能屈服于无理的要求吗? 老师的尊严竟是那么轻易地被践踏吗? 如果不答应,她必须要有那种踏上不归路无比的勇气。最后,即使……接获律师信,她毅然无悔绝不典当全国华小老师的尊严,在求助无门之下,她选择了这一条艰辛的不归路。无论这条路是崎岖不平或是充满荆棘,她还是要寻求一种能理论的力量,因为她坚信公道始终能还人一个清白。

心痛吗?悲哀吗?可怜吗?绝对是的。华社与华教难道不应是唇齿相依,沐戚与共吗?难道她不想凡事退一步、海阔天空吗?她几乎连一个喘息的机会都没有。

容忍、宽恕和谅解应是家长和老师秉持着一种互敬互重的关系,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。她终于明白教学最沉重的负担不是工作……而是一部分无理、无聊和刁钻的家长。

尊严,是一个民族的根,也是民族的灵魂;失去了根,也等于失去了灵魂。所以尊严是无价的。